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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面互相
合是纵横金
市场的利
,可以用来骗散
,自然也可以利用反向思维骗机构。
分离可转债的发行是将可转债中的债权和转
权分离开来,拆分成两个
易产品,债权就是分离后的债券,保证面值,并且
份公司
年度支付利息;其中的转
权分离
来就成为认
权证。但实际上分离可转债在将债券和转
权分离过程
行了简化,有可转债之名,却无可转债之实,
本没有传统转债的复杂期权组合以及博弈关系,没有赎回、回售条款、转
价特别向下修正条款,只是债券 权证的简单拼凑,在石
看来,是国内金
创新的失败品。
肖明这边的事情一了,
易就顺手去翻翻石
的博客,权证市场一直没什么行情,权证因为
溢价,涨不过正
跌起来更凶,完完全全的
风险低收益,可见石
的郁闷,每次去看石
的博客,无聊的石
都研究些乌七八糟的东西,然后就看他和留言的博友一通
吵,倒是也颇为
闹。
一看,有篇文章倒是引起了
易的兴趣,谈的是可转债和分离可转债的,显然最近很多可转债已经
发或者将要
发赎回条款,引起了石
的兴趣。
石
的观
简单来说,因为分离可转债分离债券和转
权的时候丢弃了复杂的期权组合和博弈关系,导致分离可转债不适用于
市
现大起大落的情况,一旦遇到类似2007-2008年中国A
的
熊转换,分离可转债这
简单的债券 权证的组合就会导致
民亏损和
份公司二次
资机会丧失的局面。所以认为分离可转债不能丢弃传统可转债的期权和博弈关系。
可转债在
价低于转
价,就相当于分离可转债分离
来的认
权证对应的正
低于行权价,在2008年A
现暴跌的时候,在14只可转债中有11支
发了转
价向下修正条款并对转
价
行了修正,相对于分离可转债来说,这等于是向下修正了行权价,但实际上认
权证并没有这样的修正条款,也是在2008年因为A
暴跌,几乎所有的权证因为
价远低于行权价变为
溢价类权证,本
没有丝毫行权价值,导致日照、上港权证最后因为
价低于行权价而无法行权,
民遭受损失,权证无行权价值也导致二次
资功能丧失,
份公司无法预期开展项目,导致
民和
份公司双输的局面。而与此同时因为可转债修正了转
价,在2009年
市反弹之后,
价
于修正后的转
价,很多可转债已经或者将要
发赎回条款,这样可转债持有者会选择换
,兑现
额收益,
份公司就将负债转化为
权,等于变相
资,这对
民和
份公司都是双赢的局面。